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7〕5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港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连政办传〔2018〕17号)、《县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灌政发〔2017〕2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建立灌南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总体指导,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各阶段实施计划、年度任务,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实施细则研究我县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程序、方法。
(三)指导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定期对各部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政策文件进行进行督查、考核。
(四)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交流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物价局、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经信局、交运局、环保局、科技局、国土局、住建局、农委、水利局、民政局、卫计委、文广体局、教育局、国资办、招管办、国税局、灌南地税局、人行灌南支行等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由县物价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县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机制
(一)议事机制。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可以提议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或者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应当向县政府报告。
(二)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承担下列事项的实施:
1.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与评价;
2.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建议,对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议题进行预备性讨论和协商;
3.分解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目标任务,审核并下达年度任务书;
4.受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举报;
5.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舆论引导、宣传、交流和培训;
6.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发布。
(三)保障机制。联席会议定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对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督导,并通报督查结果,提升各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保障联席会议机制顺畅运行。
附件:灌南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灌南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陈太标 县物价局局长
副召集人: 吴宏波 县法制办主任
王 泉 县发改委副主任
纪长征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开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侯中明 县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 吴晓芳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刘恩惠 县经信局副局长
郭恩广 县交运局副局长
朱义超 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王 强 县科技局副局长
于达静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
杨 红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翟 玲 县农委副主任
朱金山 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许曙庆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长浩 县卫计委副主任
姜 粤 县文广体局副局长
周洪文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胡明树 县国资办副主任
唐立本 县招管办副主任
王东杰 县国税局纪检组长
相海涛 灌南地税局副局长
何 松 人行灌南支行副行长
董 剑 县物价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董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印发